個資使用同意書

當您填表完成勾選﹝我已閱讀並同意﹞並送出資料時,即表示您已閱讀、了解並同意本聲明暨同意書的所有內容,且您瞭解此一同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法規之要求,具有書面同意本公司蒐集、處理及利用您個人資料之效果。 芯知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法向您告知下列事項,敬請詳閱。

為遵守政府「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簡稱個資法)的實施,為保障您的權益,請詳細閱讀芯知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本公司)依個資法規定所為以下「個人資料蒐集、處理及利用告知事項」:

一、機構名稱:
  • 芯知了股份有限公司。
二、個人資料蒐集之目的:
  • 本公司係基於辦理研究、教育訓練、自辦或受託辦理課程培訓、或其他合法業務及其相關活動、進行會員背景分析及提供客戶本院各項活動資訊或日後經會員同意之其他目的,蒐集會員部分個人資料。
三、個人資料之來源:
  • 除直接取得外本人自行填寫之資料,本公司就團體報名之會員個人資料,係來自於該團體報名單位。
四、個人資料之類別:
  • 本公司蒐集之會員個人資料類別分為基本資料及專業技能資料:
  • (1) 基本資料:
    • 識別個人者、個人描述等個人資料類別,內容包括姓名、地址、聯絡資訊、轉帳帳戶等。
  • (2) 專業技能資料:
    • 職業、學校紀錄、資格或技術、職業專長等個人資料類別。
五、個人資料利用:
  • 本公司蒐集之會員個人資料類別分為基本資料及專業技能資料:
  • (一)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
    • 除法令另有規定辦理之個人資料保存期限外,以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或本公司執行業務所必須之期間為利用期間。
  • (二)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
    • 台灣地區(包括澎湖、金門及馬祖等地區)或其他為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所必需或經客戶授權處理或利用其個人資料之地區。
  • (三)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
    • 除本公司自行利用外,尚包括為辦理上開蒐集目的所必需之相關合作單位,包含會員所屬大專院校、公司行號、委託辦理課程、測驗、學術研究之機構等。
  • (四)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
    • 為完成上開蒐集目的所採取合法及合理之方式。
六、會員應確認提供之個人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完整;如有不實或需變更者,應立即檢附相關證明文件送交本公司辦理更正;如會員未能完整提供或及時更正上開個人資料,可能導致無法順利參與本公司訓練課程、測驗或其他活動,亦有可能造成緊急事件無法聯繫及測驗或訓練紀錄無法送達等事項,並影響會員後續相關權益。

七、會員得透過本公司網站,依個資法規定向本公司就其個人資料行使下列權利:
  • 1. 查詢或請求閱覽。
  • 2. 請求製給複製本。
  • 3. 請求補充或更正。
  • 4. 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或請求公司停止對其進行行銷。
八、本公司將採取行適當之安全維護措施以防止個人資料被竊取、竄改、毀損、滅失或洩漏。

會員同意以電子文件作為表示個人資料保護法令或其他法令所規定書面同意之方法。